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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學術】民國初期的博士後研究
【學術】民國初期的博士後研究
民國歷史文化學社編輯部

現在的博士畢業生,常常覺得拿到學位以後,苦無相符的工作,可以為國家、社會、企業貢獻所學。
這情形,在民國17年北伐完成前後,不論是國內大學畢業的,或是從美、歐、日本留學歸國的,也都面臨同樣的問題。
因此,從政者也在絞盡腦汁,苦思如何解決。
其中之一,就是仿效清末外務部,設立儲材館。民國15年,司法部便由總長羅文榦頒布司法儲材館章程,招收範圍包括「留學外國法律畢業生」。
而民國17年,張繼也在北平政治會議分會開會時,提出「擬請中央廣設儲材館以蒐羅全國專門人才案」,希望「政府指撥經費于國內各都會,分立儲材館,無論東西洋留學生、國內各大學畢業生,倘有特別技能,經一度嚴密之審查合格者,皆予儲錄,且為之介紹於各政府分發各處儘先錄用,其未經分發者,仍留儲才館中,每月酌定津貼費若干,以維持其生活總之最抵限度,亦毋使學者有窮途之歎。」
儲材館的想法,相比現在就是成立一個博士後研究員的專門單位了。大家覺得呢?

延伸閱讀:

民國歷史文化學社編輯部,《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紀錄:北京、北平、太原分會》。